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派驻检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保障人权的关键环节,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派驻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派驻检察的重要意义与职责使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法治建设中肩负着特殊使命。派驻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监管场所的常态化、具体化体现。派驻检察工作通过监督纠正违法、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安全防范,有助于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巩固和加强派驻检察,就是筑牢刑事执行领域公平正义的根基,对于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升刑罚执行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充分认识派驻检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把握派驻检察的监督重点与履职要求
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派驻检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个主责主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的刚性和精准度。派驻监狱检察要聚焦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加强对罪犯计分考核的同步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重大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不断提升假释案件监督力度。派驻看守所检察要聚焦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防范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牢头狱霸”、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问题,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巡回检察的基础保障,助力巡回检察更加精准发力。
三、坚持守正创新,奋力开创派驻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运用现代科技推进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派驻检察工作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以信息技术为纽带,促进监督效率与刚性的双提升。要强化“派驻+科技”智慧赋能,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和检察专网支线等“两网一线”建设和应用的要求,用数据赋能助力派驻检察监督实践。要深化“派驻+巡回”有机衔接,发挥好派驻检察“前哨”“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巡回检察的保障、联络、协调配合等工作,通过对监管场所日常信息收集整理、问题摸底排查、跟踪整改等方式全过程参与巡回检察,为巡回检察的精准切入提供目标导向和支撑。要推动“派驻+办案”模式走深走实,推动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转化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的成果,切实提升派驻检察监督刚性。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派驻检察必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好刑事执行的“前沿阵地”,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