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的要求,切实提升青少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与能力,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邀请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和宜良三中、宜良四中230余名师生及家长参与旁听庭审。

案情概要
被告人蔡某多次将其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并协助转移诈骗资金,涉诈资金483800元,获利6862元,该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旁听人员全程保持肃静,认真观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直观感受案件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的完整过程,深刻体会到电信诈骗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以及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
法治宣讲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细节开展“法庭上的法治课”。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文,拆解了“刷单返利”“校园贷”“冒充客服”等青少年易遭遇的诈骗套路,重点讲解了个人信息保护要点及遭遇诈骗后的求助途径与维权方法。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的创新实践,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案例教材,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参与青少年纷纷表示,“亲眼看到被告人的忏悔,比书本上的警示更震撼,今后一定会提高警惕,远离诈骗陷阱”“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也会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同学”。
下一步,宜良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指引,推出更多“沉浸式”“互动式”法治教育活动,把法治课堂搬进审判庭、送进校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助力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邢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