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检察院让公开庭审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教材”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检察院让公开庭审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教材”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11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南阳信息工程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现场

庭审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雄任公诉人,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伟任审判长,公开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过法庭调查、示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淅川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南阳信息工程学校法治副校长)周春星和县法院刑庭庭长张玉峰共同为同学们上法治课,他们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为同学们提供了丰富的“法治大餐”。同时,现场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回答问题,共发放宣传单页百余份。

师生纷纷表示,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颇有收获,通过零距离参与庭审活动,使其认清了各类电诈陷阱,也增强了自身防范意识,今后要不断提高个人防诈能力,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更不能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此次活动,是淅川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未来,淅川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为青春护航,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吕纪春 刘潮杰 袁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