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走进社区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小课堂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走进社区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小课堂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丽华走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街社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小课堂搬到了网格员的“家门口”。法官和30多名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围坐在一起,用“唠家常”的方式,让法律条文变成了“听得懂、用得上”的实在招。

“咱们社区楼栋密、住户多,是不是常遇到楼上漏水泡了家具、装修噪音吵得邻里翻脸的事儿?”小课堂一开始法官就对准了社区调解的“痛点”,引起了在场网格员的共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说的自愿合法,就是先听双方咋想,再按法律划底线,不能光说各让一步。”结合社区发生的居民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起争执、噪音扰民的真实案例,法官掰开揉碎了分别讲清楚搞明白。

讲到调解协议的效力时,法官从一起劳务纠纷入手举例,“前阵子社区调解了一起农民工欠薪案件,双方达成协议,两个月付清,调解完了不仅让双方签字、社区见证,担心对方不能按时履行,还带着协议来法院了申请司法确认。这协议就和判决书一样管用,到期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现场网格员们边记笔记边点头,有网格员追问:“遇到不讲理的当事人咋办?”法官笑着支招:“先递杯热水听他说完,情绪顺了法理才听得进,这也是调解的窍门。”

一个小时的“家常课”里,法官用社区常见的邻里、家事、劳务纠纷案例,把调解流程、法律边界、证据留存等关键知识点讲得明明白白。网格员小李翻着记满的笔记本说:“以前调解靠磨嘴皮,现在知道啥情况能依法劝、啥底线不能破,心里有底了!”

这场“接地气”的普法课,是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基层网格员调解员是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把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送到他们手中,就是让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司法服务向社区延伸,通过“法官进网格”“案例小课堂”等形式,把法治力量注入基层治理末梢,用“法理+情理”的温度,筑牢社区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注入法院动能。(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