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9点30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已亮起灯光,新入职的法官助理黄朝衡提前到岗,开启了一天的工作。他熟练地打开电脑,调出执行案件系统,将当天需要处理的案件清单逐一标记,他说:“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权益,容不得半点马虎。”
10点整,黄朝衡的核心工作正式展开——制作执行法律文书。他紧盯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逐一核对案件信息,从执行通知书到报告财产令,再到后续送达需用的送达回证,每一份文书都要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遇到复杂案件的信息核对,他会反复与案卷材料比对,避免因细节失误影响执行流程,“这些文书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通行证’,必须严谨再严谨。”
中午14点,经过4小时的专注工作,黄朝衡完成了当天12份核心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打印。简单吃过午餐后,他没有休息,而是将文书按案件分类整理,同时梳理下午的送达路线:“先去县内的3个当事人住处,再到园区的2家企业,这样能节省路上的时间,提高送达效率。”

下午15点30分,黄朝衡带着整理好的文书出发。第一站是霍城县内某小区的当事人家中,面对当事人对执行流程的疑问,他耐心解释执行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报告财产令的填写要求,引导对方配合执行工作;在园区某企业送达时,他仔细核对企业负责人身份,规范完成文书签收流程,并同步记录送达过程中的关键信息。遇到当事人不在家的情况,他会与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沟通,确认当事人行踪后约定下次送达时间,确保文书“不悬空”。
傍晚19点30分,黄朝衡结束送达工作返回法院。他没有立刻下班,而是坐在办公桌前,将当天的送达情况逐一录入执行系统,补充案件备注信息,同时整理送达回证,与案卷材料归档绑定。他说:“当天的工作必须当天清,这样才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我也能进步得更快。”
从文书制作到实地送达,再到信息归档,黄朝衡的一天始终围绕“执行”二字忙碌。作为执行局的“新鲜血液”,他用细致与负责,在平凡的法官助理岗位上,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执行工作高效运转,书写青春与担当。(赵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