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穆棱分局持续加大禁渔禁捕执法打击力度,近日,在一次联合夜查行动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近日,穆棱分局森侦大队联合交警大队、穆棱派出所在穆棱林业局原汽运处门口开展联合夜查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内载有电鱼机、河鱼、林蛙,疑似该人非法捕捞野生河鱼、野生林蛙。民警对其进行法治宣讲和政策宣传,该男子主动交代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于禁渔期内,驾驶微型面包车进入穆棱林业局代马沟经营所施业区内,使用禁用工具电鱼机非法捕捞野生林蛙50只2.59斤、泥鳅鱼11条0.21斤、柳根鱼89条2.25斤。
森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对其非法捕捞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该男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已达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该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森侦大队将紧盯水域生态安全,在深入开展禁渔禁捕宣传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