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司法局汉宾司法所:以晨学强素养 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基层

新疆伊宁市司法局汉宾司法所:以晨学强素养 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基层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司法局汉宾司法所组织机关及各村(社区)干部开展专题晨学活动,聚焦这部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深入学习,切实为干部依法履职“充电赋能”。

在机关,以“领学原文+交流探讨”的形式,围绕法律立法宗旨、核心条款、实践要求三大重点深入钻研,清晰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及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体系,同时掌握了法律规定的保障措施与监督要求。大家一致表示,将把晨学所学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在服务群众时严守法治底线、规范履职行为,以法治思维破解工作难题、提升服务效能。

在汉宾乡墩买里村,村党支部书记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与主要内容。强调村干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立足职能职责,落实法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的要求,在入户走访、奶茶会、升国旗仪式等场景中,围绕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纠纷解决等问题融入法治宣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基层工作的实际成效。

此次晨学活动以“碎片化小时间”实现“能力大提升”,帮助全体干部筑牢了法治思想根基。下一步,新疆伊宁市司法局汉宾司法所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晨学、普法宣讲等活动,推动“公民终身法治教育”理念融入日常、深入人心、落地落实。(杨苗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