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与石泉农商银行紧密协作,依托“警银联动”机制,成功预警并拦截一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山东籍被骗群众挽回35万元巨额财产损失。
2025年10月26日14时许,石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石泉农商银行大桥路支行工作人员紧急通报:一名云南籍女子王某,持一张新办储蓄卡,要求将卡里的35万元资金全部提取现金,行为存在异常。接到线索后,反诈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见面处置。
民警到达银行后,面对民警现场问询,王某言辞闪烁,对资金来源和取现用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经公安机关深入核查,王某系云南楚雄人,于10月20日受一名网友指使下开办了银行卡,随后该网友采用威逼利诱手段,要求王某在石泉县将收到转入的35万元后,立即全额取现并送往指定地点。民警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团伙利用他人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经过民警反诈宣传和普法教育,王某方才醒悟,意识到自己已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案情明确后,石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迅速行动,在石泉农商银行的积极配合下,依法对涉案账户资金采取了保护性止付措施,成功冻结了35万元涉案资金。同时,反诈中心通过多方工作联系上远在山东的受害人赵某及其属地公安机关,目前相关案件移交及资金返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涉诈资金快速预警拦截处置,充分体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高度警惕性和职业责任感,以及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处置能力。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持续深化“警银联动”反诈工作机制,通过强化信息共享、前端识别和早期干预,显著提升了预警劝阻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有效构筑起一道坚实的资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石泉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警惕任何形式的“兼职”或“帮忙”要求,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件,切勿随意代他人提现或转账,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最终面临法律的严惩。如遇可疑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或向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求助。(刘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