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平衡术与规则引擎

护航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平衡术与规则引擎

张文郡(武志俊  摄)

2025年1月7日,民众夜游西宁市湟源县丹噶尔古城观赏排灯(视觉中国  供图)

在工作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的创新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我从青海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措施建议方面,说一下生态建设和保护,特别是在产业“四地”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和平衡的法律问题:一是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之间的法律问题,两者平衡是一个动态的、需要持续调适的过程。现代环境法律体系的目标,不再是简单地对经济发展说“不”,而是要通过产权界定、市场激励、规划约束、补偿平衡和司法保障等一系列精巧的法律工具,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规则和新动能,最终引导社会经济活动走向一条绿色、可持续的繁荣之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二是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红头文件和法律精神之间的平衡问题。“红头文件”与“法律精神”的冲突,本质上是“行政权力”与“法治原则”的冲突。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让依法行政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内在自觉和唯一准则。通过严密的程序设计和强有力的监督问责,给“红头文件”的出台套上“法治缰绳”,确保其制定出于公心、内容合乎法律、程序公开透明。培育行政机关的“规则文化”和“权力文化”,摒弃“权力本位”和“家长制”思维,真正将保障公民权利作为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目标是让“红头文件”不再是令人担忧的“土政策”,而是传递法律温度、落实国家政策、高效便民利企的“法治产品”,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但也是中国迈向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青海省工商联副主席、青海博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协会会长 张文郡)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0月下(总第212期) 调研交流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