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组织旅店业培训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组织旅店业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旅店业、日租房治安管理,10月24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辖区旅店及日租房经营者开展专题培训。

期间,大队民警仔细讲解了港澳台、外国人登记的步骤方式和注意事项,向各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经典案例讲述的方式向各业主宣传容留卖淫、吸毒、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强调要严格落实“一人一证”“人证一致”的登记要求,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入住必须严格执行“五必须”规定。杜绝无证、一证多人、利用他人身份证和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住宿的情况,切实做到“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

此外,大队与经营者进行了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当前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认真听取了大家对公安机关在旅店及日租房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的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下一步,十八站森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将继续立足旅店业及日租房经营者实际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助力驿站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的台阶。(陈玉国 李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