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行动不便不用跑法院,你们还能上门帮我把立案手续办利索,我这心里踏实又暖和!”81 岁的张大爷(化名)望着法院工作人员,眼眶泛红。
近日,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以“上门立案+要素式文书”的便民服务,将司法关怀送进小村庄,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事情要从一桩烦心事说起。张大爷年事已高,生活本就需要照料,可近来却因赡养问题与女儿心生隔阂,此前借给女儿的钱款也迟迟未能收回。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村委会寻求帮助。驻村委会调解员多次调解,但矛盾未能化解。调解员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联系了法院,希望借助司法力量化解这场家庭风波。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消息后,立刻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到实处——既然老人行动不便,那司法服务就主动 “多走一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村委会,与调解员详细沟通,摸清纠纷的来龙去脉,确保后续工作能精准对接老人需求。了解基本情况后,工作人员来到张大爷家中。
考虑到老人视力不好、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工作人员递上了一份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大爷,您别急,我们把起诉状简化成表格,您慢慢说,我们来填!” 工作人员一边轻声讲解,一边逐字逐句念给老人听,遇到老人不懂的地方,就用家常话反复解释,直到老人完全明白,老人只需口述事实,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张大爷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签下名字,一份清晰、规范的要素式起诉状很快完成。从“看不懂、不会写”到“轻松填、马上立”,要素式起诉状不仅简化了立案流程,更打破了老年人接触司法服务的“知识壁垒”。临走时,工作人员还留下了联系方式,反复叮嘱张大爷有问题随时打电话。
一纸表格,承载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一次上门,传递的是“如我在诉”的温度。这起案件背后,是法院深入推进 “先行调解”机制的生动写照。在矛盾萌芽阶段,基层组织主动介入;调解未果后,法院迅速响应,通过“要素式起诉状”降低诉讼门槛,让老人不跑腿、不犯难。不仅提升了立案效率,更体现了法院在每一个细节中传递的“公平正义”理念——不让程序繁琐成为群众维权的拦路虎,不让年龄与距离阻隔司法的关怀。未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便民举措,让更多“张大爷们”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郭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