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秋收已临近尾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连队摸排潜在纠纷,一场“挪埂占地”纠纷在邻里间隐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法理明界、温情解隙,让邻里间的融洽重回这片沃土。

一二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四连仔细摸排潜在矛盾纠纷,与连队职工林某闲聊时,察觉到他的愁绪:“我常年在一二三团做生意,最近回一二七团老房子一看,屋后那片地又被赵某占用了。去年我想着都是老邻居,没好意思说,没想到今年他又把土埂地界往我地里推了两三米!”工作人员立刻警觉——连队邻里土地纠纷易积怨,若不及时介入,小矛盾可能变成大冲突。

为了弄清事情来龙去脉,一二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初步沟通便知矛盾核心:住户林某因常年在团外工作,其房屋长期空置,邻居赵某见林某屋后土地荒芜,便逐步占用,今年更是进一步扩充了占用面积。近期林某返回一二七团后,发现自己二十年前自费购买房屋后所属的土地被占用,心中积压的不满爆发,要求赵某立即退还土地,赵某则辩解称“土地归国家,林某常年不在家,地里空着也是浪费,自己挪动土埂种植作物并无不妥”,并声称自己不白种,也愿意拿出三千元作为补偿,双方各执一词,沟通气氛已较为紧张。

调解在争议土埂旁展开,工作人员先向赵某明确法律底线:“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但林某依法获得的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私自挪埂侵犯他人权利,这不只是利用闲置地的小事。”随后工作人员话锋一转,从邻里一家亲的角度耐心劝说:“远亲不如近邻,平日里也能相互照应,互通有无,为这块地伤了邻里和气,实在不值得。”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对立情绪。
赵某听后面露愧色,当场向林某道歉并承诺挪回土埂,林某见其态度诚恳,也放缓了语气,表示自己也不要补偿,只求地界清晰,不伤邻里情分,过往的不快通通一笔勾销,不再计较。
在一二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林某与赵某当场达成一致:赵某明确表示会尽快将土埂挪回原位置,二人紧绷的神情逐渐舒展,此前因占地产生的隔阂与不快也随之消散,一致认可“地界清、邻里亲”的处理结果。
这场纠纷的化解,恰如“六尺巷”典故所传递的包容与谦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既用法律守住权利边界,又以温情唤醒邻里善意,让深秋的田间不仅有黄土的坚实,更有邻里相处的平和暖意。(范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