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公安局:警民携手连续救助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警民携手连续救助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的“曝光率”也逐渐增加。连日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安局民警辅警与热心群众联手成功救助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民携手救助“落难”丘鹬

10月17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安局萨依布依街道派出所接到红旗幼儿园老师求助,称在幼儿园操场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鸟,这只鸟并不常见,有可能是保护动物。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查看发现该鸟的鸟喙上有鲜血,窝在操场上无法正常行动,精神状态不佳。

执勤民警迅速联系了伊宁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并在等待专业人员到来的过程中,将受伤小鸟带回,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

工作人员赶到后,发现鸟喙受伤,右眼及头部疑似受伤。经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工作人员将其带回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护理。

黑鸢“误闯”民宅,警民联手救助

10月20日,伊宁市公安局喀尔墩乡派出所东梁村警务室接到群众的求助信息,称自己家中飞进一只受伤的大鸟,急需救助。

接警后,执勤警力立即赶赴现场。经过仔细鉴别,他们确认这只受伤的大鸟为“黑鸢”,这是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执勤警力发现,黑鸢的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翔。为了给黑鸢提供必要的救治,执勤警力将它带回警务室,并喂食新鲜牛肉,同时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当日,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便把受伤的黑鸢接回治疗,待黑鸢的伤势恢复至可以放生时,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将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将其放归自然。

“落难”苍鹭获救

10月21日13时许,伊宁市公安局英也尔镇派出所执勤警力发现路边有一只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执勤警力立即上前查看,见该鸟体型较大,羽毛以灰色为主,具有典型的长喙和修长腿部。出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执勤警力小心翼翼地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并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经野生动物专家辨认,确认这只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在等待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到来期间,执勤警力细心地为苍鹭提供干净饮水,尝试补充其体力,并将其安置在安静环境中,避免受到二次惊吓。

随后,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表示,这只苍鹭若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救助,在野外很可能因无法觅食或遭遇天敌而死亡。目前,该苍鹭已被转移至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受专业治疗与护理,待其完全康复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0月22日14时许,伊宁市公安局克伯克于孜乡派出所克伯克于孜村警务室接到群众求助,称自己在路边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鸟,疑似保护动物。随后,该群众将鸟安置于家中的小笼子内,送至克伯克于孜村警务室。民警辅警们根据其外形特征、面部结构及羽毛纹路,初步判断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经检查,发现该鸟左侧翅膀有明显受伤痕迹,民警辅警们立即联系了伊宁市林业和草原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该单位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专业辨认,确认这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鸮。随后,工作人员将其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救治,待其完全康复后,择机放归自然。

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它们是人类共同的朋友,如遇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切不可随意救治、圈养,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张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