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分配起纠纷、温情调解续亲情。10 月11日,怀着感激之情,当事人李女士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三一团司法所赠送了一面写有“高效办案展风采、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对司法所高效维权其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9月份,李女士父亲离世,李女士因丧葬费、抚恤金、护理费,与继母及继子女因财产分配而产生矛盾纠纷。继母认为所有费用都应归其所有,继子女认为应当归其所有。李女士与继子女走进了一三一团司法所的大门申请调解。
面对亲属之间因抚恤金、丧葬费而引发的纠纷,一三一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贯彻“家宁国安”的理念,秉承化解矛盾纠纷、修复亲情关系的原则,先稳住当事人情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法、理交融。“金钱买不了亲情,如果你们父亲活着,肯定也不愿意看到你们纷争的一幕,亲情深抵万金,父亲已经去世,不应为丧葬费和抚恤金起怨恨,让外人笑话”。工作人员尽力打开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心结,推动亲情延续。
经两次细致、耐心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法典开导。双方关系由僵化转为缓和。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继母、继子女各分得死亡抚恤金的一半,至此,矛盾纠纷最终画上圆满句号。
一场因丧葬费抚恤金护理费引起的家庭矛盾得到成功化解,不但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也是一三一团司法所立足基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
调解室里没有赢家输家,只有亲情友情和让老百姓心服口服的公平秤。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三一团司法所将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让冷冰冰的法治条文成为居民群众有温度的守护,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团场和谐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动能。(李卉 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