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法院+综治”深度融合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法院+综治”深度融合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为进一步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乌鲁木齐县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率先入驻乌鲁木齐县综合治理中心,创新打造“法院+综治”模式,将诉前接待、诉讼引导、多元解纷、巡回审判、法律宣传等职能全面嵌入综治中心服务体系。以“点线面”齐发力的方式,全力支持、全程参与、全面配合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建设,积极宣传综治中心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倾力打造司法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南山样本”。

关键“点”发力,实现工作质效“1+1>2”

“法官讲得清清楚楚,这下我心里有底了,不用跑法院就能明白事儿,真是帮了大忙了。”近日,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沟村一位村民在咨询结束后感慨道。

“原本以为打官司又花钱又费时,没想到在综治中心就能找到法官,不仅帮我分析了案子,还教我以后怎么解决此类问题,这样的服务太贴心了!”一位咨询劳务纠纷的李先生说。

这是发生在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接待窗口”的日常场景。

自与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深度协作以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投入专项经费完善基础设施,设置接待窗口、云法庭、晓光调解室等场所;选派2名优秀干警及2名调解员轮换常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及调解服务,协助准备诉讼材料、告知流程,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减少盲目信访或诉讼,最大程度为群众提速增效。

2025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法院+综治”运行机制。入驻以来,共提供153次法律咨询,消除16件信访隐患,引导42件纠纷进入调解程序,将法院工作嵌入基层治理全链条,推动综治中心工作效能实现“1+1>2”。

多“线”协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精准施策,真正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紧扣“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创新构建多“线”分层解纷机制。进驻团队联合司法所、调解组织等开展每周纠纷预警研判,今年以来已提前介入化解16起信访隐患纠纷。

向综治中心引入代表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五员”联调机制,充分整合镇、乡、村(社区)及网格人民调解组织资源;接入县综治视联网平台,创立“云法庭”,通过视频连线综治中心及基层村委会,构建分层递进的解纷机制,将多元解纷的“最后一公里”延伸至群众身边,绘就乌鲁木齐县社会治理的好“枫”景。

全“面”提速,创新“南山综治样本”

为推动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长效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指导与实务培训,强化执法部门法治思维。入驻以来,立案庭、综合审判庭等庭室法官多次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座谈,就涉政案件现实问题深入交流,专业解答执法疑问;邀请行政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推进“法治南山”建设。

在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干警常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材料。针对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纠纷,干警以案说法,张贴讲解典型案例。入驻以来,已开展12次宣传、3次调解培训,联动24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提供59次法律指导。

未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点线面”合力,以诉讼服务、云法庭、巡回审判全覆盖为契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延伸司法服务前端,助力县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乌鲁木齐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