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暨“软法基础理论: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合影
2025年9月6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暨“软法基础理论: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9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除主旨演讲,会议还围绕“软法中的法理”“软法的实施机制”“软法与部门法”“软法与硬法的混合治理”四个专题展开研讨。

郭雳

沈岿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首先致辞。郭雳回顾了北京大学作为软法理论诞生地的学术传统,强调了罗豪才提出的“软法之治”对当代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呼吁深化软法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复合型治理体系构建,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沈岿在致辞中回顾了自罗豪才教授自2005年倡导软法理论与公共治理研究以来软法理论20年的发展历程,指出软法概念已为人广泛接受,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当今时代软法之治的重要意义。当然,软法研究仍面临诸多理论和实践挑战。
换届程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瑞雪主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杜帅宣读《关于同意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换届的批复》。年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成协中教授当选主任委员,石佑启、毕洪海、何海波、何志鹏、宋华琳、张淑芳、张翔、赵宏、高家伟、黄茂钦教授当选副主任委员,王瑞雪教授当选秘书长,俞祺和张力教授当选副秘书长。

成协中
随后,新当选第三届主任委员的成协中致辞。成协中首先表达了对罗豪才教授的缅怀与致敬。罗老师在20年前将软法概念引入中国,并倡导推广,才使得软法这一域外概念在国内公共治理和公法研究中落地生根。成协中表示:研究会将在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把“办好每一次活动、做扎实每一项研究”作为核心目标,通过精心设定年会议题、创新研讨形式,深度挖掘软法在新兴领域的应用价值,持续深化软法基础理论研究,推动软硬共治的法治实践,努力为推动中国特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李文燕
最后,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作换届致辞。李文燕指出,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在罗豪才教授的倡导下,在姜明安教授等老师的推动下成立、发展,未来必将薪火相传,持续为软法理论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李文燕总监事对软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学术导向;二是持续深化理论创新和实践的融合;三是不断加强学科平台建设与人才培养;四是从严治会,加强内部管理。

齐延平

程雁雷
主题演讲环节由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科学部主任齐延平、安徽大学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程雁雷主持。

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就“充分发挥软法在推进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主旨演讲。他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即“推进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发展为什么特别需要软法的规范和保障”“软法对规范和保障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发展主要有哪些作用”以及“如何充分发挥软法在规范和保障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江必新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软法研究意义重大,需依托软法研究共同体的集体努力,并对罗豪才在软法研究事业上的开拓贡献表示崇高敬意。他指出,软法是现代治理的核心工具,是硬法框架的弹性补充,是数字文明的治理基石,更能推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治理模式的有机结合。他同时指出,在软法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要善于发挥其自我实施、自我实现的特性,综合构建保障软法有效实施的各类机制。

王锡锌
《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就“软法:从规范集合到治理结构”作主旨演讲。他首先回顾了罗豪才教授的研究进程,指出罗老师从政治哲学的研究转向对司法审查的研究,然后转向对行政法平衡理论的研究,都是在处理国家和人的关系问题。研究软法应当跳出规范层面,从公共理性角度理解软法的功能。

高家伟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高家伟指出,近年来软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呈现井喷式增长,这不仅源于学界对软法理论的普遍接受,更源于时代发展的呼唤。未来的软法研究需积极回应时代热点;要系统整理罗豪才先生的相关研究成果,切实做好传承与弘扬工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指出,我国行政法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重要变迁。发生变迁的两个基本原因:第一是基于经济、社会和政府的技术支撑变革的同步化,以人工智能为中心的数字政府正在形成,行政法必须适应和回应这一变化;第二是基于政府治理体系的变革,政府职能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和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这一重大变迁对传统的行政法教义学提出极大的挑战,行政法学人在回应这些挑战面前任重道远。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彦指出,就软法和硬法的关系而言,存在二元论和一元论两种理论框架,在前一理论框架下,软法和硬法属于平行关系,软法是硬法的补充;而在后一理论框架下,二者被统合在规则这一概念下加以思考,理论探讨的空间更大。山东大学教授陈小文认为,软法本身要求公共理性的机制,目前这种研究和讨论所呈现出的开放性态势,恰恰是软法理论具有生命力和发展前景的体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韩春晖指出,就近10年的软法研究存在三点共识:一是软法研究从学术概念发展成学术标识;二是软法研究从学术创新演进到学术传承;三是软法研究从学术起点生长为学术家园。数字法治中存在的技术标准等本身就是一种软法规范,软法研究者在数字时代大有可为。
第一单元——“软法中的法理”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罗智敏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作题为“软法是如何形成的——以‘法学引注手册’为例”的报告。他指出,法学引注手册的制定和使用值得作为软法现象来讨论。与多数软法案例不同的是,手册是完全自发制定、自愿使用的,其出版并不等于软法产生;只有手册确立的引注体例得到广泛使用和普遍遵循,它才成为软法。在此意义上的软法不是制定出来的,而是逐步形成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泮伟江作题为“系统论法学的法律规范理论”的报告。他提出,在现代化社会中,道德对预期稳定的保障作用逐渐弱化;若从稳定预期的角度考察,会发现软法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二者仅在稳定预期的方式上存在差异。相较于硬法通过诉讼、裁判解决社会矛盾的事后规制方式,软法更具前瞻性,能够在纠纷发生前帮助各方达成共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孝贤作题为“立法法理学语境下硬法与软法的衔接机制研究”的报告。他提出,在立法国时代,应当减少法律的数量,提高法律的质量,防止“法律泛滥”,警惕“过度规制”,从而实现私人自主性与公共自主性之间的平衡。他主张采取分层递进的方法,优先选择柔性规制方式,仅在必要时提高规制措施的规范性密度,从而在软法与硬法之间构建起逐层递进、互为补充、有机衔接的规范谱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蒋红珍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教授对三位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和与谈。
第二单元——“软法的实施机制”单元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主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洪海作题为“基于行为主义科学方向的软法研究”的报告。他在给出软法和硬法工作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人们遵守规则是源于规范性的义务感。他总结了软法中的行为机制,包括助推与选择架构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青波教授作题为“克服现代法治的困境——一种自我规制的视角”的报告。他指出,现代法治的困境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立法的正当性及规则确定性和规则适应性之间的张力。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程序法和组织法来控制社会组织的自我立法与自我规制,确保社会子系统的自我立法契合系统实际情况,同时引入各相关利益主体和公众代表参与实现民主正当性,实现规则确定性与规则适应性之间的统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作题为“自我评估工具的规制逻辑及其法治调适”的报告。张力认为自我评估能够彰显去中心化结构,允许规制对象自己而非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并作出相应的评价结论。根据拘束能力的不同,自我评估工具可被分散在规制光谱的不同位置,其面临的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挑战也不尽相同。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廉睿作题为“政策如何影响司法行动?——一个软法的解读视角”的报告。他提出,政策司法化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关键点:第一,处理好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司法化矛盾;第二,处理好法律内政策与法律外政策的司法化矛盾;第三,处理好基本政策与具体政策的司法化矛盾。
在评议环节,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鲁鹏宇、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国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静对前述四位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评议和与谈。
第三单元——“软法与部门法”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研究员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朱芒作题为“行政法中的软法现象:我的软法观”的报告。他指出,对软法的研究可着眼于既有行政法特征的变化,可以从事实上的效果与影响力,以及规范性效果两个角度整理相应变化的脉络和谱系。一般而言,软法效力之所以能产生效果或影响力,原因包括来自他者的压力、网络性效果与正当性认识。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作题为“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合理设定”的报告。他指出,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中,可反思软法的效力与效果,反思软法的内容是如何形成的,思考如何从行政执法实践中提取软法规则,思考软法的动态演进与实验主义治理、学习型行政法的关联。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黄茂钦作题为“软法与部门法的协同发展——以‘论域—范式—共同体’为视角”的报告。他指出,一方面,软法为部门法提供了有效的解释路径和研究方法;另一方面,部门法为软法价值的呈现提供了丰富的场域和载体,可以借助软法“公因式”结成超越部门法的共同体。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辉作题为“ESG法律治理的体系化阐释与构造”的报告。他提出,ESG(环境、社会、治理)法律治理需塑造公私融合的法律治理体系,同时深化拓展横跨多部门法、多知识体系、多工具类型的制度体系,以主动性法为支点更新法律调整机制。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兰作题为“‘遵守或解释’视角下公司软法的适用效力探析”的报告。她探讨了公司软法适用的正当性基础,包括协商与民主、压力与评价、社会组织自治以及公司自我规制力等,提出了要以回归市场、构建分层框架、适当引入监管力量来改善公司软法适用效力不足等问题。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副院长李子瑾副教授作题为“软法与平等反歧视法”的报告。她提出,当前仍然需要人工智能软法在反歧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可以通过推动人工智能软法对反歧视的关注更进一步从原则走向细节、加强内外部监督和激励,逐步落实人工智能软法的反歧视要求、促进人工智能领域歧视治理的软硬法更有效衔接和结合共治等方法,使人工智能软法能更有效地保障平等、禁止歧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黄圆胜作题为“凝视:一种微观隐私软法的分析”的报告。他提出“凝视”是对他人外在自我的侵犯,需要从微观法角度对凝视的隐私进行软法构建——从不能看出发,首先不要将他人作为好奇的对象,到不能看破、看破不说破、看破不乱说等四个不同层次。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金自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谭冰霖、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国乾、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李泠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治坤、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军对前述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和与谈。
第四单元——“软法与硬法的混合治理”单元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包万超和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毕雁英主持。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陈天昊作题为“行政协议的可仲裁性:难点与路径”的报告。他指出行政协议纠纷解决在未来可以引入仲裁,但需要对现行仲裁制度进行改革,引进仲裁公开,强化公益保障,并设置与强行法兼容的法律适用机制,以求在保障公共利益、监督公共行政的前提下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邬蕾作题为“党内法规守法义务的性质:基于软法的视角”的报告。邬蕾博士从软法理论视角下对党内法规进行了属性重释,从创制主体与程序契合、规范结构一致、实施保障方式相同、效力实质与约束性相符四个角度分析党内法规和软法特征的符合性。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俊杰作题为“电商平台自我规制的社会公权力属性及其问责路径”的报告,她提出,平台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共性,可以获得事务分权理论和社会契约论的支持。以平台的公共性来主张平台自我规制接受公共问责,还需要冲破传统行政主体理论对公法责任主体的范围限制。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宋烁作题为“公共数据概念的软法规制”的报告。她认为公共数据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公共利用价值,不应当对公共数据作规范性界定,而应当对公共数据范围进行功能主义识别。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的依据大都是软法,保障软法有效的实施机制则需要组织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最后,鉴于软法效力的自身局限性,应加快公共数据治理统一立法,实现软硬法协同治理。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教授熊晓青作题为“法典化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标准:一个准软硬法混合体系”的报告。她指出,从软硬法混合治理理论出发,将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视为一个准软硬法混合体系更为妥当。对于技术标准的类型、体系、标准与标准之间以及标准与立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关注能够进一步推动软硬法混合治理理论的立体纵深发展,并且在科学主义与技术理性日益兴盛、量化方法普遍适用的背景下,适应法学学科已然成为一个综合学科这一现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陈明作题为“作为混合法形态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治规范”的报告。陈明指出,自治规范依托组织自治力,属软法典型形态,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自治规范因《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国家规范赋权,兼具国家强制力(硬法特征)与组织拘束力(软法特征),形成软硬法混合形态。应当以健康权保障为自治规范的拘束目标,强化内部程序、提升规范可接受性,构建互动机制、分类衔接国家规范。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陈子君作题为“软硬法混合治理中人工智能软法的敏捷调适与制度表达”的报告。陈子君指出人工智能软法治理的功能优势:不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多元规范形式,适用范围广泛等特点。人工智能的治理目标、过程、效能等应与未来法的治理方式深度融合,彰显软法的治理优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伏创宇、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曹旭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数据法学研究院院长苏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可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马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杨尚东、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姚来燕、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刘婧娟对前述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和与谈。
会议闭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俞祺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淑芳、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宏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评述。

成协中为获奖同学来亚林(左)颁奖
会议最后,成协中为获奖同学颁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来亚林同学所作论文《软法缘何被遵守——基于行动理由理论的解释》获得本次研讨会的优秀论文奖。会议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唐靖雯 王卓羿 石佳乐)(蒋晨奥 摄)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9月下(总第210期) 法治研究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