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开学等着交学费,母亲住院的医药费也还欠着。”挂断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的电话,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心情沉重。这笔赔偿款,关乎一个家庭的冷暖与希望。
何某某诉陕西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陕西某公司员工肖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驾驶某轮式转载机与何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何某某受伤并被鉴定为二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法院判决被告陕西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何某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可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孩子学费、母亲医药费、伤残护理等,每一个词都沉甸甸地压在执行法官的心头。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经过多方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陕西某公司正负责中铁某局公司承包的某铁路段的劳务作业。他立即转变思路,主动联系中铁某局公司,携手做被执行人公司的思想工作,合力破冰。经执行法官与中铁某局公司共同调解,陕西某公司最终认识到错误,当场支付50万元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三个月内付清的计划,同时由第三人四川某公司提供执行担保。
收到赔偿款后,何某某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孩子学费、老人医药费终于有了着落!真的太感谢了!”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只是宣汉县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宣汉县法院将坚持“让判决落地,让正义可见”,耐心释法明理,默默为民解忧,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让纸上判决化作人间烟火。(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