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循法而行、情理相融,绘就辖区平安和谐建设新“枫”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循法而行、情理相融,绘就辖区平安和谐建设新“枫”景

“大爷大嫂,这是民法典里关于婚姻家庭的宣传册,您看看,遇到邻里矛盾、家庭纠纷都能用得上……”9月1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市上,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忙着向赶集的居民群众递发宣传资料,用接地气的方言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维权活动。这是天北经开区司法所创新“普法赶集”的场景,如今,这样的画面已成为天北经开区集市上的一道固定“枫”景。

工作人员走进集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宣传、进行隐患排查,让司法服务始终汇聚在辖区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节点上。

“陌生电话不接听、短信链接不点击!”在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天北经开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反诈卫士”动态开展全时全域法律宣传,发布反诈骗温馨提示,提高居民群众的反诈意识,让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提升居民识诈、反诈能力。每逢赶集日,集市上摊位密布、人流如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延伸服务工作触角,聚焦居民群众身边事把司法为民做深做实。

“我这身子动不了,遗嘱的事可咋整?”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贴近民情,从这些“小切口”入手,解决事关民生的“大问题”。法律服务传递司法温情,人民调解纾解邻里愁绪,普法宣传浸润市井烟火……“之前还不懂线上线下诉讼、多元调解,今天听司法所工作人员这么一讲,条条框框都明白了,心里清亮有底了!”现场群众听完讲解后,连连点头称赞。

金秋九月,瓜果飘香,新学期如约而至。为营造平安、和谐的就学环境,以“快乐成长,安全先行”为主题,工作人员以“普法、治安、交通”为宣传内容,向中小学生们介绍“防溺水、防诈骗、防意外、防霸凌、防性侵”等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折翼的天使插上翅膀,为迷途的孤雁点亮归途。针对伤害、绑架、性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把“司法救助+心理治疗”贯穿始终,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人员发挥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服务送到“社区”送到“校园”送到“家门口”,用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听得懂的语言讲法,用他们信得过的方式解纷。在校园内外,工作人员除了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从隐患排查到普法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诠释校园内外和谐平安的内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护每一张笑脸,让校园内外成为知识的殿堂、安全的港湾。

天北经开区社区工作人员把因购房合同而发生纠纷并引发推搡争执的两名当事人带到了综治中心矛盾调解窗口。

事情要追溯到今年3月份,张女士通过中介全款购买娜小姐位于奎屯市某小区的一套住宅楼,房屋已经完成过户,购房合同标明当事人娜小姐于2025年3月25日腾房,但当事人娜小姐至今未腾房,当事人张女士因处理此事造成的误工费,租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2000元,张女士要求当事人娜小姐在腾房的同时给自己支付2000元。

面对这起纠纷,天北经开区司法所多次组织人员进行调解,但双方在腾房期限和赔偿额度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纠纷久拖不决。工作人员围绕责任的厘清,为了让双方心服口服案结事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抓住“情理法”融合的“钥匙”,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展开细致沟通,讲解利害,在客观事实和真诚劝解面前,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仅用了三个半小时,这场跨期近半年一度陷入死结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娜小姐履行了协议。

入秋以来,天北经开区司法所一方面坐镇开展调解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另一方面,针对法律专业性强、矛盾尖锐、涉及重大人身和财产利益或者人数众多以及与妇女儿童有关的复杂疑难纠纷,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发挥自身调解优势,做到将矛盾纠纷控制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促进天北经开区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将联合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用法治力量让老百姓的“钱袋子”捂得更紧、“脚下路”走得更稳当、生活生产更安心。(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