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观摩评议,以评促改提高办案质效

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观摩评议,以评促改提高办案质效

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增强办案人员业务能力,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案件听庭观摩评议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检察院干警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近一百余人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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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观摩的案件为一起国企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有条不紊地进行讯问、举证质证,通过证据分析,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深刻阐述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和非法收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行使职权造成的危害后果,并以案释法对旁听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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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随即组织召开了观摩评议会。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庭审给予肯定,认为庭审程序规范,公诉人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中的担当。同时,他们也从社会效果等角度提出建议,希望检察机关持续通过观摩庭审等各种形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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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迪丽拜尔·吾斯曼江对本次观摩庭审进行点评:“公诉人庭审准备充分,证据链完整,但仍有提升空间,在讯问节奏的把握上,要及时追问,确保讯问效果,应辩能力有待提高,希望公诉人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加观摩庭审的其他人员也结合自身岗位踊跃发言,他们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直观感受到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严谨性,公诉人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对案件细节把控到位、各类文书材料准备充分,案件事实说理清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大全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组织观摩听庭评议,既是深化司法公开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手段,可以营造“以庭促学、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要认真吸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此类观摩听庭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阿达拉提·尼加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