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校园安全的工作安排,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提前部署、主动作为,全力开启“护学模式”,紧盯校园安保关键环节,不断巩固校园安全堡垒,营造良好秋季开学秩序,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提档升级。

全面排查隐患 有效化解风险
利用开学前“窗口期”,拉网式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组织民警到校园开展座谈交流,细致排查用电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危化品管理等内部隐患,同步清查校园周边网吧、出租屋等重点场所,动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风险化解不拖延,为秋季开学筑牢安全根基。

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防范效能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为抓手,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检查排查,切实履行对校园安全管理的监督职责。
二是指导监督校园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及时消除校车、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和保安服务管理领域等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有效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和治安环境。
四是协助校园上好安全防范教育“第一课”,指导校园开展应急演练,集中测试一键报警系统。
五是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校园周边高危人员、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确保新学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安防建设 加强协作配合
联合教育部门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基础防范开展摸底排查,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按照“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要求列出整改清单、落实提升措施、逐一盯办销账,确保安防建设符合“4个100%”要求,确保防冲撞设施管用有效。

多主题深入开展安全宣教
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第一课”、法治安全讲座等形式,到学校开展防欺凌、防暴力、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常识。针对中小幼不同学龄段学生,精选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开展宣教工作,培养学生知法尊法守法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全要素开展应急处突演练
指导督促学校健全完善校园自我防护体系,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校园优化配置“最小应急单元”,围绕发现预警、情况报告、现场防卫、紧急救护、学生疏散、公安联动等方面,开展全流程、实战化训练演练,提升校园应急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