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一盔一带”安全行。为让交通安全意识如春风化雨般浸润辖区每个角落,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联合苏兴滩派出所组建“普法小分队”,带着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和发生在周边的典型案例,辗转于集市、商铺、街面与居民家中,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密码”精准送到群众心坎里。


“大叔,您这三轮车装着满车蔬菜赶集,不光要慢慢骑,头盔必须系紧卡扣——您看这宣传册上的图,一旦急刹或侧翻,没戴好的头盔可能飞出去,咱的脑袋可经不起磕碰!” 集市上人头攒动,工作人员手持宣传资料穿梭在摊位间,针对流动商贩和赶集群众的出行特点重点讲解。遇到带着孩子的家长,他们蹲下身用孩子熟悉的场景举例:“就像坐游乐园过山车要系安全扣,咱们坐爸爸妈妈的电动车,也要戴好小头盔、抓稳车把手,这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提到的乘车规范呢!”生动的解读让大爷大妈们频频点头。



“老板,您每天开车进货,可得记牢‘酒后不开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不仅要扣12分、吊销驾照,还可能面临拘留;要是醉驾,更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店里的生意再好也得停下,得不偿失啊!”在便利店、餐馆等场所,工作人员结合商铺经营实际算起“法律账”“经济账”。针对部分商铺存在的卸货占用非机动车道、门前随意停放车辆等问题,他们进一步提醒:“您看这法条写着,‘不得妨碍交通通行’,门口道路通畅了,顾客进出方便,还能避免因剐蹭引发纠纷,这才是做生意的长久保障。”店主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既讲清了规定,又点出了隐患,“守规矩就是保平安、促生意。”

“小伙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不仅违反‘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明确说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您很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街面上,工作人员对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纠正+普法”同步走。在十字路口,他们提醒教老年人安全过马路:“绿灯亮时,要走斑马线,左右看确认安全再通过。”互动式普法让职工群众对法律条款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张奶奶,您孙子放学爱在马路边追逐打闹,这可得提醒他——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说‘行人不得在道路上嬉戏’,马路不是游乐场,万一被车辆剐蹭,后果不堪设想。”敲开居民家门,工作人员结合不同家庭的出行习惯“量身普法”:对有学生的家庭,重点讲解“过马路不看手机、不猛跑”“不翻越隔离护栏”等规定;对有老年人的家庭,强调“雨天穿鲜艳衣物提高辨识度”“夜间出行尽量走有路灯的路段”等注意事项;对有车族则提醒“定期检查车况”“开车前绕车看一圈,避免儿童在车旁玩耍被忽视”。他们还鼓励家庭成员互相监督:“比如提醒家里的年轻人‘开车别超速’,叮嘱老人‘买菜别闯红灯’,一家人都守规矩,安全才更有保障。”

据统计,此次活动覆盖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这场“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摒弃生硬说教,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真正融入日常生活。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让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走进更多场景,推动“守法出行”成为辖区群众的自觉习惯,共同守护“平安路”。(李华鹏 周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