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前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军人高某委托其父亲,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倾心拥军”的锦旗送到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某部军人委托其父亲将锦旗送到南丰法院执行法官手中
基本案情
原告高某与被告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空调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额款项,某工贸有限公司未如期安装空调,原告高某迫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解由被告分期返还原告买卖款,但该工贸公司一直拖延,未履行调解书的给付内容,原告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为国守一方安宁者,不可使其有后顾之忧”,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高某是为其在部队服役的儿子购买用于装修婚房的空调,才发生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积极联系、多次上门与该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负责人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调查,该公司参与了2024年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可能存在部分家电焕新活动商户垫资补贴尚未发放,执行法官经与南丰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陈雅莉同志沟通协调,最终由抚州市商务局将前期暂缓拨付的该公司垫资补贴扣划至法院账户中,并第一时间发放到高某手中,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南丰法院将继续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司法拥军工作模式,畅通涉军维权的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矛盾纠纷,用心用法守护“最可爱的人”。(刘炳吉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