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建材商行老板张某把一面写有“人民调解促和谐 四年积案终化解”字样的锦旗送到了130团司法所所长张鑫手中,感谢130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他取下了压在他心头的“石头”,拖了四年的工程欠款终于有了着落。

2021年,张某、刘某承建驻130团某建筑公司的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双方约定:工程总价25.785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这家建筑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但是,工程完工后,这家建筑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4年来,张某、刘某多次索要工程款,三方多次协商未果。
今年5月8日,张某、刘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130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案件后,130团司法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解。经详细调查后得知,了解案情后,调解员罗元、李国安精准调查、多方协调,全面梳理工程验收单据、往来凭证等关键证据,先后与建筑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5次电话沟通 ,并组织三方面对面进行现场调解,厘清争议焦点。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在2025年10月31日前分三次支付共计25.75万元的工程款。

在本案中,130团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创新“背对背+面对面”组合调解模式,建立履行跟踪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有效维护了辖区营商环境与社会稳定,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个体老板张某激动地说:“太感谢130团司法所了,我这追了4年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结果,没有想到,跑了无数趟,自己一次次讨要了4年的20多万元,在你们的调解下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