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贵州省瓮安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贵州省瓮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创新,通过三新举措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实现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的目标。                 

一、推动入驻力量,搭建矛盾化解新平台

制定“1335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共建共治共享“大调解”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咨询3个窗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服务。同时,精心选派1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律援助律师常驻法律援助中心,实行排班坐岗制度,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调度,切实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二、发挥联动作用,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强化“三调”联动。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纠纷解决方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建立联调模式。依托网格员广泛收集社会矛盾纠纷线索,针对婚姻家庭、金融、物业、邻里等常见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推动“双线”融合。依托“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受理矛盾纠纷,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的调解服务,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云端”化解。在线下,综治中心设置矛盾纠纷综合调处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矛盾纠纷的有效处置,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群众信赖的“服务站”。此外,还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调解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闭环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人员管理新模式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瓮安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瓮安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重点矛盾联合化解、业务培训指导和案卷评查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调解员的聘用和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业务培训。分批选派100余名骨干调解员参加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同时举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暨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知名律师进行专题授课,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指导,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队伍。

优化工作流程。对从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法院等不同渠道流转至县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实施签收-派单-办理-反馈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至目前,瓮安县已配备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24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26名,配备比例达100%,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81名,配备比例达73.64%,2025年将完成剩余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田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