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模式,高效化解15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系列案件。法庭通过“调查令固定证据、示范调解厘清责任、双轨支付保障履行”的递进式工作法,为15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全部劳务报酬8.5万元,跑出了涉民生案件办理的“加速度”。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彭某某等15名农民工受雇于梁某,为某空调通风项目提供焊工作业。工程结束后,梁某拖欠劳务报酬合计8.5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后仍未支付。2025年1月,15名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调查令破解主体确认难题。登记立案后,承办法官李清香、江佰彦、马文茹发现原告方无法提供总包方及分包方准确信息,当即开具调查令协助律师调取劳动监察卷宗。经查证,依法追加吉林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包方)、长春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包方)为共同被告,并确认梁某系挂靠分包方的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审理奠定证据基础。
示范调解引领批量化解。承办法官采取“分层突破”策略,一方面向梁某深入阐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总包方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先行清偿义务。2025年4月11日,首例示范案件成功调解,总包方承诺代分包方支付彭某某1.3万元工资,为后续案件处理树立样本。

案件成功调解
“双轨支付”保障民生权益。在首案调解基础上,法庭创新采用“总包方代付80%+梁某自付20%”的分期支付调解方案。通过“示范调解+批量化解”模式,14件系列案件在10日内高效化解。调解协议明确,总包方于2025年7月前支付5.76万元,梁某于同年12月付清余款1.44万元,实现了保障农民工权益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效果。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是朝阳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既有效减轻农民工维权负担,又为企业履行义务预留合理空间。特别是采用“双轨支付”的方案,既落实了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又督促实际施工人履行给付义务,为强化欠薪治理,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