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黄龙县委统一部署,4月1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法院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吉建龙、副组长刘峰,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朝晖出席反馈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元元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吉建龙反馈了巡察情况,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夯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查找原因、分析根源,带头整改落实。二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做到真改实改。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陈元元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实事求是,县法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在整改工作中注重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不仅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落实、以落实促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强大动力。(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