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思思:春风化雨解民忧 法理柔情筑和谐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思思:春风化雨解民忧 法理柔情筑和谐

刘思思是一名扎根基层的年轻女法官,入职法院以来,她凭着对党和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在基层人民法庭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十余年。近两年,她累计办理民商事案件176件,调撤率70%。工作中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在她的带领下,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获得“工作业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她个人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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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换真心

群众眼中的贴心法官

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涉案双方是血浓于水的亲人。老赵与潘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六名子女。老赵于2023年12月因病去世,与潘某名下留有存款29万元。因潘某年近90,生活不能自理,小儿子小赵将母亲潘某接至自己家中赡养。因老赵去世后小赵将29万元存款存至其爱人尹某名下,引起其他五名子女不满,将小赵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分割父亲老赵遗产。为了化解这一家庭矛盾,刘思思法官五次前往潘某家,即使吃了闭门羹,依然坚决不放弃。经过她的耐心劝导、反复沟通,最终潘某同意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她了解到五名原告从父亲去世后就没有机会与母亲潘某坐在一起说说心里话,对母亲十分惦念。考虑到潘某已经85岁高龄,并患有高血压,在确保潘某身体无碍的情况下,她为原告们与潘某安排了一次特殊的家庭会议。通过这次家庭会议,双方解开了心结,原告们也消除了对弟弟小赵的误会,不仅解决了遗产纠纷,更是解决了孝与爱的问题。

得民心守初心

婚调坊里的爱心调解员

2024年履新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后,刘思思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组织县妇联及辖区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分享调解经验,沟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一次,婚调工作坊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齐某与丈夫张某结婚十余年,二人育有一子,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齐某心灰意冷地到法院起诉离婚。刘思思考虑到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避免矛盾升级,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并对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饱含温情的悉心劝导,齐某打开了心结,表示“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通过你们的疏导和调解,我心里舒服多了,也对今后的生活重新抱有希望”,最后齐某决定撤回起诉,与张某继续好好生活,共同承担照顾家庭和抚育孩子的责任。

心无私身无畏

彰显巾帼本色担当

心底无私天地宽。刘思思以忠诚博学追求法律真谛,以廉洁高效实现公平正义。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考验,她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珍视人民法官的荣誉。

工作中,她积极加强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协作配合,设置多个便民诉讼服务站,做实矛盾化解,深化部门联动,构建起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一件件赡养纠纷、土地纠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真正将“案结事了人和”落到了实处。2024年她带领法庭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合化解矛盾纠纷5件,其中有2件调解案例分别在省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和新闻夜航栏目播出。

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之余,她针对类案所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措施。通过撰写和发送高品质的司法建议实现对社会治理的宏观指引,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针对社区推荐公民代理、交警队在处理事故中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社区出具当事人经常居住证明事宜向有关单位发送多份司法建议书,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扎根基层沃壤才能使司法实践生机盎然,秉持赤诚真心才能换来群众满意信任。刘思思说:“基层法庭工作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但为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愿奋力贡献自己的那份光和热,让人民群众坚信,有公平正义在,就有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