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吉林省法院院长会议在长春召开。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荣立二等功的集体和个人,并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其中,汪清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潘峰荣获个人二等功。

潘峰,男,汉族,1985年11月28日生,法学学士,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汪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曾获得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公务员、全州行政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自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潘峰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信念和入党初心,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
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潘峰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工作,曾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审管办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现任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具备丰富工作阅历,无论在哪个岗位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收获了院领导、各位同事的一致认可,多次得到当事人满意评价。一直以来,他始终做到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回顾司法路,风雨守初心。正是凭着对法律职业的无限忠诚和与人民群众的深厚友谊,潘峰才能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始终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的宗旨,为法院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