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矫 以法正心——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开班仪式

以学促矫 以法正心——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开班仪式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应邀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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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上,检察官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剖析了近年来因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典型案例,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清楚地认识社区矫正的性质和要求。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正视过往,提高思想。社区矫正不是“自由放任”,必须严格遵守监管制度和法律规定。二是融入社会,重拾信心。充分利用矫正期,加强学习,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找回自身价值。三是珍惜机会,抵制违法。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自身情况学习谋生技能,为顺利回归社会积蓄能量。

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将利用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守法用法意识,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下一步,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单位的监督配合,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精准发力,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促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质增效。(王 鑫   张美瑶  韩 梅  张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