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效执行,近日,富县法院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与富县公安局配合,凝聚合力,始终保持对“拒执罪”高压态势,顺利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郑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富县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标的为100200元,被申请执行人郑某某当庭给付7000元,剩余案款95000元后期分三次给付。后被申请执行人郑某某未按照协议履行,经富县法院多次传唤,2022年3月11日前,给付了申请人王某某27000元,后以多种理由拒不到庭,规避执行。法院多次走访调查,被执行人郑某某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
因郑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5年1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富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侦查期间,郑某某联系其家属向申请执行人给付剩余案款75000元,郑某某被取保候审。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下一步,富县法院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社会风尚。( 贺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