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安局:幸福大院里,二位老人的“纷争”“言和”

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安局:幸福大院里,二位老人的“纷争”“言和”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但仍有人坚持“能动手,才是硬道理”,然而事实证明,挥拳相向带来的后果总是让人悔恨不已。2月13日,绥化市青冈县公安局迎春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冲动打人引发的矛盾。

案情回顾

丛某某和付某某都是青冈县迎春镇某村幸福大院的村民,2月12日16时许,丛某某来到付某某家中借用打气筒,付某某借给了丛某某。当13日下午,丛某某将打气筒返还时,付某某看后说这打气筒这不坏了吗?这不是我借给你的那个吧。随即,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就在付某某家门口吵了起来,进而厮打在一起,付某某亲属见状急忙报警求助。

调查调解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付某某有外伤,就告知付某某先去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民警将丛某某带回派出所。付某某检查完伤情后来到了派出所,告知民警并无大碍,只是点皮外伤,花了点医疗费,请求民警调解处理。民警立即听取了丛某某意见,丛某某表示可在民警见证下调解解决。

在调解中,办案民警耐心引导二人要换位思考,同时讲明有事说事,打人是不对的,对二人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民警情、理、法的调解下,二人均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互不追究责任,在派出所民警见证下,丛某某一次性付给付某某医疗费用,二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邻里纠纷无小事 和谐共处是关键

切记莫要逞一时冲动,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而采取过激行为,依靠法治的力量解决纠纷才是正途。

下一步,青冈公安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