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局直交警中队民警接到辖区群众刘先生电话求助称,其本人和母亲二人在局直二机厂平房区被车辆撞伤头部出血,肇事车辆已逃逸,请求民警帮助调查。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勘查中提取了车辆遗落的后视镜,经进一步比对,民警找到了破案的关键,发现现场遗落的后视镜是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遗落的。为及时找到肇事车辆防止证据灭失,民警连夜组织警力寻找四轮电动车的行驶轨迹,很快便发现四轮电动车的行动路线,民警立即赶往四马架村。经过不懈努力,民警最终找到该四轮电动车,到达现场时该电动车左侧后视镜缺失,与事故现场提取的后视镜一致。
经询问,电动车车主汝某承认自己驾车没看清行人而发生了刮碰,肇事后没有对伤者进行救助且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其本人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向民警承认了错误,主动向伤者及其家属进行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