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实干办实事 村民感恩送锦旗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实干办实事 村民感恩送锦旗

2025年1月22日上午,兰西县临江镇富河村村民贾玉春来到绥化市检察院,将一面印有“驻村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暖人心”的锦旗交到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富河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姜源的手中,表达对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及派出的驻村工作队的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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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初,兰西县临江镇富河村村民贾玉春找到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该村的驻村工作队,说兰西县临江镇法庭通知其于12月10日参加一民事诉讼庭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贾玉春告上法庭,称贾玉春于2024年2月放牛时将一机动车撞坏,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控诉贾玉春赔偿7220元保险赔偿款,贾玉春哭着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姜源说:兰西县交警队没有对此次事故处理,其本人并不知情,现在让他负事故全部责任,他是被冤枉的,今年养牛本就赔钱,这笔巨款根本就拿不出,这日子还怎么过! 

群众之事无小事,驻村工作队队长姜源安抚情绪激动的贾玉春,并保证一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他解决困难。

2024年12月9日,驻村工作队队长姜源、队员郝伟琛带着贾玉春来到临江镇派出法庭,并找到负责此次案件的法官,查阅了原告提供的全部证据材料,发现原告保险公司提供的主要证据是兰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2月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证明,该证明认定贾玉春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兰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贾玉春负全责的证据不足且并未送达当事人,属于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遂当场向临江镇派出法庭申请中止审理。

2024年12月9日,驻村工作队队长姜源、队员郝伟琛带着贾玉春来到兰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找到处理该事故的负责人,申请其撤销该违法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该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违法的情况但拒绝撤销该交通事故证明,驻村工作队队长姜源遂向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交复核申请书,要求对该事故证明重新复核,经过两个月的努力,2025年1月15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撤诉决定,此次事件终于圆满解决。

贾玉春激动的来到绥化市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鲜红的锦旗是对绥化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的认可,更是对绥化市检察院帮扶工作的高度肯定。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奋斗脚步永不停歇,

下一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村“两委”的工作,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帮助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