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甘肃省嘉峪关检察这样解题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甘肃省嘉峪关检察这样解题

为了努力破解高水平管理促进和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课题,新年伊始,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以3张思维导图,清晰直观呈现一体优化“三个管理”的具体举措。

 理念先行 

在跳出惯性思维上达成共识

2024年10月,最高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进行进一步阐述,提出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精神,甘肃省嘉峪关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7个职能部门和26名员额检察官围绕如何抓实“三个管理”深入交流研讨。“三个管理”从宏观角度看,涵盖了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的方方面面,既层级交织又各有侧重。从微观角度看,核心是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抓手。基于甘肃省嘉峪关检察机关办案体量小、只有一个派出基层院、条线业务对下指导更具体、更高效的特点,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理清思路的基础上,案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结合最高检、省院相关文件,共同研究起草了《工作措施》。《工作措施》旨在抓主抓重,要求面面俱到,以务实、清晰、具体、易操作的举措抓好检察管理。

点面结合

可视化呈现“三个管理”的方法路径

《工作措施》以思维导图的形式体现,更加直观、清晰且易操作。第一张图是业务管理,业务管理是总抓手,主要通过案件质效分析掌握总体案件情况,并进行科学决策。本部分明确了案件质效分析会商依托检委会扩大会议开展,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质效分析会商,由案管办负责撰写分析报告。其他月份每月开展一次专项质效分析会商,由各业务部门撰写分析报告。第二张图是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是落脚点,突出通过不同主体对个案的具体管理职责,明确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包括检察长和检委会的宏观管理职责,压实办案部门的业务管理基础职责,突出检察官的自我管理职责,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职责,压紧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职责。第三张图是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中轴线,是检验案件管理的重要方式,本部分明确了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质量自查、核查组开展核查、案管办组织评查三个不同维度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同时,在质量管理中,还明确了结果运用,一方面要加强对自查、核查中没有发现问题,而集中评查出现问题案件的通报;另一方面明确了评查结果与检务督察处和政治部衔接运用的具体内容。

长效常治

严明加强“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

坚持常态化质效分析。《工作措施》明确了专项质效分析会商的主题拟定,主要围绕评查或自行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领导交办的问题来确定。"综合+专项"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质效分析,以此确保检委会每月对案件质效能够及时且有重点地掌握。夯实履职责任。检察辅助人员是案件办理工作中案卡填录、卷宗装订的主要力量,《工作措施》明确了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同时检察官要充分发挥好对检察辅助人员参与案件办理的指挥和管理作用,检察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办案要相对固定,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案卡“附注”栏中予以明确体现,为进一步认定司法责任夯实了基础。切合基层特点。坚持从工作实际、需求出发,针对个别业务部门只有1名员额检察官的基层实际,特别细化和创新了案件质量集中核查工作。基层检察院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牵头组成核查组开展集中核查,甘肃省嘉峪关市级院由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开展集中核查,核查工作由案管办做好牵引,每月定期发布核查案件清单督促交卷,及时汇总分析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