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棱法院阁山人民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以温情和理性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于1993年11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2012年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带着两个女儿离家出走,孙某多方寻找未果,自此被迫分居。在这十余年时间,李某与两个女儿一直杳无音信,现终于联系到李某,孙某决定诉诸法律,提出离婚。
法院调解
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分居长达十二年之久,感情破裂,婚姻已经走向了末路,只有让二人皆打开心结,从不可修复的婚姻关系中走出来开始新生活才是真正的贯彻“如我在诉”办案理念,于是释法明理,多次沟通,如果感情不复存在,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在婚姻生活中要珍惜彼此的感情,遇到问题时要多沟通、多理解,才能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绥棱法院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程度以法理和情理感化每一名当事人,努力把公平正义、和谐安宁送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