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德斌检察长在黑龙江省肇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卢德斌检察长在黑龙江省肇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和肇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下,肇东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履职,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监督,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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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中心工作,强化高效履职服务大局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已审查起诉“黄赌毒”“盗抢骗”案件82件11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监督不彻底的单位,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机关、企业堵漏建制,完善安全生产内控机制,切实打好“治罪+治理”组合拳。

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以助力乡村振兴为抓手,把检察履职融入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大局,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办理农村面源污染和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案件12件。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市委政法委组织下,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集中优势办案力量从严从快,办理盗窃企业财产案件2件9人;办理挪用、侵占资金案件2件2人;利用监督模型,通过台账对比、筛查,对4件符合撤案条件的涉企“挂案”监督撤案;为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松绑”1人;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持续发力精办细办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公众号报道。

二、践行人民至上,强化“检护民生”务实精准

切实关爱特殊群体。聚焦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检察机关协调民政、司法等部门,组建“护老小分队”,深入到城乡敬老、养老机构开展法治宣传,释案说法解答老年人关心的诉讼、财产保护、医疗、赡养等问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根治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4万多元。

护卫未成年人成长。联合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在肇东市人民检察院设立“关心下一代关爱工作室”。共制发“督促监护令”51份,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对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实现全覆盖,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肇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姜志伟被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授予关爱工作“先进个人”。

聚焦“舌安全”守护民生。借助活动节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利用肇东“小饼节”、昌五镇昌盛村香瓜采摘农旅文化主题活动等契机,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监督外卖平台店铺公示信息不全面、外卖食品卫生不合格等10项问题进行整改,保障消费者权益。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托检察办案数据平台,落实领导信访包案、和解调解、检察听证、多元救助等举措,进一步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最高检应听尽听要求,全年公开听证案件139件,其中检察长主持听证10件次,通过释法说理化解信访矛盾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

三、彰显责任担当,强化尽责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2件84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62件203人,提起公诉294件396人,不起诉75件86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14件14人,监督侦查活动违法95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4件,采纳率100%。提出抗诉1件。办理纠正监管场所违法、社区矫正违法、强制医疗执行违法、财产刑执行违法、暂予监外执行违法等刑事执行案件共163件,采纳率100%。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纪委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提起公诉8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提起公诉行贿犯罪2人。

切实提升民事监督成效。履行民事审判监督职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对程序结果存在错误的案件建议法院再审3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39件,支持相关部门及弱势群众起诉41件。

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加强行政审判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6件。纠正行政审判活动程序违法16件,纠正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13件,行政争议化解1件。强化刑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工作,防止“不刑不罚、应罚未罚”,对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15名涉案人员,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专项监督。督促整改井房损坏、机耕路破损等问题,立案28件,制发督促整改检察建议28份。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监督,立案10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监督松花江肇东市段内私设围堤,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清除了影响河道行洪总面积约3200㎡的围堤,保障了河道行洪功能。与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松花江流域生态安全协作意见》,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提升公益保护合力,经验做法《检察日报》予以报道。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名列全省数字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优秀院。共研发、应用法律监督模型37个,采集录入数据3万余条,发现各类线索1853条,成案72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3件,口头提醒或磋商反馈帮助相关单位改进工作、消除隐患9个,推动建章立制3件,挽回各类资金损失50余万元。先后有2篇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经典案例《肇东数字检察让骗保无处遁形》被新华社公众号选用。

四、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觉维护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重要工作和事项向人大请示报告。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司法活动61次。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信息被《检察日报》采用。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审查、巡回检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方式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充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和“法治守护半边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家长、妇联、教育、工商联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在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中,做到了检察工作与统战工作的融合。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履职制约。严把案件受理审查关、结案审核关,将全部案件纳入流程监控范围,构建起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定期通报、诉讼档案管理为一体的案件管理机制,全年共流程监控93件。

五、推进从严治检,强化锻造担当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把活动开展与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相结合,把理论学习、干事创业、检视整改融合贯通、一体推进。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落实“三个规定”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以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导向。积极选派干警参加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类比武练兵活动,推动提升一线检察干警的实战能力。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撰写的《大数据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应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等奖;获得了绥化市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业务竞赛三等奖;获得了绥化市检察院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获得了绥化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称号。

他们在看到一年来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市大局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坚决捍卫保障安全发展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完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善作善成践行为民宗旨

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做实检察为民工作,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突出整治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从严从实锤炼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履职廉洁性,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上级院和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高效司法、担当履职,为肇东经济社会可持续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