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珲春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案件。被告刘某自2019年起,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找刘某讨要物业费,刘某大门紧锁,电话拒接,玩起了失踪。原告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现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2024年5月,在案件执行期间,该物业公司联系到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庄永坤,请求其帮忙前往调查本案。庄永坤第一时间前往刘某的房屋所在地走访调查,调查中发现,实际情况和物业公司所述不同,打开房门的是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再三询问之下,原来开门的老人是刘某的母亲崔某。
庄永坤耐心地向崔某询问刘某的下落以及偿还给物业公司物业费等相关事宜,崔某情绪非常激动地说道:“物业公司居然到法院来执行我们,凭啥别人家也不给物业费,就来管我家要钱,这个钱,我家还不给了呢。”无奈之下,庄永坤告知崔某要冷静,拖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有问题找法院解决,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后,便返回了法院。但庄永坤并未停下工作进度,迅速前往公安局调查刘某的户籍信息,发现刘某除了其母亲之外还有一位妹妹,经过多方渠道联系到刘某的妹妹后,了解到刘某在国外打工多年,目前尚未回国,电话经常打不通,只能与刘某的母亲崔某进行联系,并提供了崔某的联系方式。
2024年5月10日,庄永坤与崔某进行了沟通,告知其子刘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崔某表示自己儿子好多年没有回国,一直也只是微信联系,很想念他,那天情绪有些激动,并向法院工作人员致以歉意。崔某从最开始的拒不配合,到最后表示认可法院工作,并主动代替其子刘某偿还了全部物业费。庄永坤将执行回来的案款全部转付给了申请人物业公司,案件顺利执结。
收到全部执行款后的申请人物业公司向执行干警庄永坤送来了感谢信,文中写道:“正是您一心为民,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用很短的时间,便迅速结案,推动了公司的良性发展,使得园区服务质量有了保障,同时本公司向人民法院有您这样优秀、公正、负责的模范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