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大会由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勇主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满鸿出席并讲话,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邢惠勇、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贺静婷到会监督、指导,75名会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新城区调解协会章程》《西安市新城区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西安市新城区调解协会经费管理办法》等,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监事成员,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新当选会长孙立启做任职表态发言。会议最后,郭满鸿局长代表区司法局向大会顺利召开表示祝贺,指出调解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调解协会的成立,旨在搭建一个交流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平台,通过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新城区司法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向协会发展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协会会员要深刻认识到做好调解工作是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势的需要,也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贡献调解力量。
二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调解工作公信力。协会要不断完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会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促进调解经验的分享和传承;要鼓励会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掌握先进的调解理念和方法,提升解决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队伍。
三是要积极宣传推广,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协会要以案例指导、媒体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宣传调解工作便捷、高效、成本低的优势和成效,普及调解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让调解理念深入人心;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争取更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