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巡逻民警捡到手提包及时归还 避免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巡逻民警捡到手提包及时归还 避免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真的很感谢警察同志,我钱包里的证件很重要,正因为丢失而着急,没想到被你们捡到了,谢谢你们。”12月19日,失主李某巴彦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时赞叹不已。

12月19日15时许,巴彦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巡逻警力孙宇、李喜国在执行巡逻任务时,行至运管站附近,注意到地上有一个红色的手提袋,手提袋里装着东西,周围空无一人。民警怀疑这可能是某位旅客不小心遗失的,立即将手提袋捡起,但等待了很长时间也不见有人来认领。经过一番讨论后,民警决定打开包查看,发现里面装有现金和银行卡若干。民警第一时间对包内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并记录。“失主丢失了如此重要的财物,肯定非常焦虑,咱们得马上找到失主。”随后,民警立刻开始努力寻找失主。经过工作,顺利联系上了失主。在确认了相关信息后,民警孙宇、李喜国将钱包归还给了失主。

据了解,这位男子是兴隆镇鸿展集团工作的工人,钱包里的钱是他近一年的劳动所得。失主激动地表示,丢失钱包让他感到绝望,幸好有两位警官的帮助。兴隆派出所的全体民辅警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致力于成为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