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32.1万个,较好解决了居民的充电难题。”12月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政策吹风会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梅表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持续推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力争破解当前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提升城市交通安全和便利性。

据李梅介绍,随着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居民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如何保障其安全畅通,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为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带来了便利,但也暴露了道路建设不完善、停放管理不规范、充电设施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依据《规定》,各市县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规划,改扩建城市道路时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并采取多项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在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方面,自治区住建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科学规划非机动车道,与自然资源部门协作,在道路规划和设计阶段统筹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确保非机动车道畅通无阻。灵活设置隔离设施,如护栏、绿化带等,提升非机动车行驶安全性。还通过增设交通信号灯、定期维护路面等手段,确保非机动车道的畅通和安全。
“对于已建住宅小区,自治区出台《自治区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实施方案》,明确由财政厅、消防救援总队等5部门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李梅表示,对于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第三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自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将统筹政府资金,解决充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