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圆满完成8支枪支文物的移交工作,将前期妥善保管的抗联时期残枪正式移交至通河县陈列馆。这批文物是通河县近50年来出土的最大体量枪支类文物,其顺利“归家”,不仅为地方红色文化研究提供了珍贵实物佐证,更彰显了清河分局在红色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




回溯文物发现与保护历程,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警民协作的力量。2023年6月28日上午,辖区职工在黑瞎子沟鹰窝抗联遗址河道附近巡护时,意外发现8支疑似枪支残骸。该职工了解到清河分局正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并且深知抗联遗址的重大历史意义,第一时间拨通报警电话向派出所报告。接警后,派出所迅速指派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严格按照现勘规定及文物保护规范,对发现地点进行封锁保护,防止现场遭到破坏,并对枪支残骸展开细致查验。经初步判断,这些枪支残骸疑似抗联时期广泛使用的“汉阳造”步枪,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物意义。
为确保文物得到专业保护,分局第一时间向厅林区公安局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同时主动与通河县文旅局对接,就文物存放、后续鉴定等事宜达成共识。在征得上级同意后,将8支枪支残骸安全移交至通河县相关部门,实现了文物从发现到保管的无缝衔接,为后续文物鉴定、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过程中,清河分局始终秉持“保护优先、科学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全程做好现场记录、证据固定、安全转运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红色文化遗产。
此次文物移交工作得到了通河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通河县文旅局特向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颁发 “通河县文物保护先行单位”荣誉证书,这一荣誉既是对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文物保护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体民警坚守初心、守护红色记忆的激励。
下一步,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红色文物保护责任意识,主动加强与文旅、文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大对辖区内抗联遗址、红色纪念地等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文物线索,形成“警民携手、共护文物”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红色文物的历史价值,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黑土地上的红色印记,让抗联精神在新时代持续传承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