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新学期伊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在和静县第四小学,开展了以”法治伴我行,做尊法守法的新时代少年”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新学期第一堂法治教育课。

法治副校长紧密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与认知水平,依托真实司法实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聚焦校园霸凌、电信网络诈骗等青少年群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方面系统阐释法律对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依法明理,引导学生识别校园欺凌、陌生人员搭讪、不良网络信息等潜在风险,掌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勇敢对不法行为说”不”。
最后,法治副校长寄语同学们:”法治犹如人生航道上明亮的灯塔,指引我们行稳致远。希望同学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法治意识在心中生根发芽。愿每一位同学都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少年的责任与担当,努力成长为祖国建设的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