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松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召开拓展交通运输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推进会,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精准把握其内涵要求,坚决杜绝粗暴执法、任性执法等不文明行为;要将精准落地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制度,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法规股负责人范晓明对《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拓展交通运输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会议明确,一是教育引导。交通行政处罚旨在维护法律权威,需通过柔性执法有效增强公众对法治的认同感,积极探索“执法+服务”新模式。二是过罚相当。对符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指正并明确整改要求,核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改正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诚实守信。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持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规守纪、维护市场秩序,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重要意义。这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执法严格规范、确保公正文明的有力抓手,更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密切干群关系、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实践,旨在有效维护并保障市场秩序与相对人合法权益,引导其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李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