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关键、狠抓细节、落实落细,从机关食堂、公务活动用餐等层面着手,出台相关制度,加强管理管控,有力助推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上级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有关部署在南溪检察落地落实。
高标准抓好食堂精细化管理。制定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在食堂食材采购上严把进货关,确定区内优质生鲜超市作为食堂食材供应商,并由办公室每天安排固定干警值班验收和监督,确保采购食材的新鲜、健康、安全,保质保量。为保障干警吃得满意,定时收集干警对食堂的问题反馈,不断增加花样品种和风味特色,提高每位干警就餐的满意度、幸福感,做到近三年来食堂管理年度测评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执行本级公务活动用餐接待开支标准,落实公务活动用餐不提供酒水、香烟和高档菜肴,让厉行勤俭在全院蔚然成风;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无公函不接待,先审批后用餐;并对公务活动用餐情况在食堂公示栏定期进行公示,执行接待费用只减不增政策。(刘志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