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长春中路街道派出所长治路警务室民警帮助一名江苏省来新疆旅游的游客找回她丢失的钱包。
当日,长春中路街道派出所长治路警务室民警接到辖区居民周女士求助,周女士称在小草湖服务区捡到一个皮包,包内装有现金2000余元、江苏省建湖县沈先生的身份证、各种银行卡、护照等物品。无法联系失主,周女士想到交给社区民警张吉云,求助民警帮忙联系失主。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通过公安警综平台和江苏省建湖县公安局对接,核实失主为沈先生,江苏省建湖县庆丰镇人,民警和失主取得联系后,得知失主是到新疆来旅游不慎将皮包丢失,正为丢失钱包和各种证件感到焦急,给旅行带来诸多麻烦之际,得知皮包的下落后一再激动的向民警表示感谢。
8月21日,失主来到长春中路街道派出所长治路社区警务室,送来锦旗,民警仔细核对失物及失主信息无误后,将钱包完整归还给失主,失主对民警工作态度和服务工作赞不绝口。民警提醒失主以后要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给生活和行程带来不便。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长春中路街道派出长治路警务室始终坚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公安形象。(李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