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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11 16:45:09

刑事律师视角下的轻罪治理: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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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领域的变革备受瞩目,其中轻罪治理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作为刑事律师,深刻感受到这一变革对法律实践带来的深远影响。

近年来,中国犯罪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不断上升。这一转变背后,是社会发展、法治进步以及刑事政策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社会的日益稳定和治理水平的提升,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而一些轻微犯罪的数量却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宽严相济” 的刑事司法政策成为了刑事司法实践的指导方针。

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罪认罚制度应运而生。2018年,该制度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随后在司法实践中迅速推广。这一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认罪认罚制度也面临着诸多争议。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时被认为影响了审判权。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本应在量刑上拥有独立的判断权,但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这使得法院在量刑时的自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对于检察官而言,认罪认罚制度的推行大幅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检察官不仅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还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沟通协商,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这无疑加重了检察官的工作负担,导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积极性不高的情况。

此外,被告人上诉后检察机关的附随性抗诉也引发了广泛争议。在一些案件中,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获得从宽处理后,又以各种理由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认罪认罚制度的严肃性,往往会提起抗诉。然而,这种附随性抗诉是否属于司法权力的不当运用,成为了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焦点。

在轻罪案件中,委托辩护意愿的问题也值得关注。尽管轻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但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量却并未相应增长,反而有萎缩之势。这主要是因为轻罪案件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使得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委托律师时存在顾虑。

轻罪案件的当事人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由于轻罪案件的法律后果相对较轻,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认为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聘请律师。他们可能会觉得,既然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会太严重,那么自己应对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就足够了。

轻罪案件的预判性较强。相比于重罪案件,轻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通常较为清晰,当事人及其家属很容易根据已有的信息对案件结果做出大致的判断。这种预判性使得他们认为律师的作用有限,难以改变案件的走向。

轻罪案件的法律后果相对较轻,这也导致当事人的紧迫感降低。他们可能不会像面临重罪指控时那样,急切地寻求律师的帮助。在他们看来,即使不聘请律师,自己也不会受到过于严厉的惩罚。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轻罪时代也为律师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犯罪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案件数量的增加促使律师关注新类型和轻微犯罪。同时,程序多元的发展趋势要求律师在更多环节提供专业服务,而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推行也为律师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作为刑事律师,应如何应对轻罪治理带来的挑战,抓住其中的机遇呢?提升自身技能至关重要。在轻罪案件中,律师应尽早介入案件,快速反应,对案件进行精雕细琢。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准更精确的辩护方向,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加强与当事人的合作也是关键。律师要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充分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想法,让当事人积极参与到辩护过程中来。只有双方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辩护目标。

提升沟通能力同样不可或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需要与检察官、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协商,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同时,律师还要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解释法律规定和案件进展情况,让他们对案件有清晰的认识。

在轻罪治理的背景下,辩护工作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辩护观念上,律师应摒弃传统的对抗式思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策略。在一些轻罪案件中,协商式辩护可能更为合适,通过与司法机关的积极沟通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价值定位上,律师要从单纯的对抗式辩护向协商式辩护转变。以危险驾驶案件为例,律师可以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提供当事人认罪悔罪的证据,争取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这种协商式辩护不仅能够提高诉讼效率,还能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

辩护重心也从庭审辩护转向庭前辩护。在轻罪案件中,庭前工作往往更为关键。律师应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阶段积极开展工作,为当事人争取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者通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随着轻罪案件的增多以及速裁程序的广泛应用,程序节点的 “黄金期” 正在提前。许多轻微案件可能在 10 天内就进入速裁程序,这就要求律师提前介入案件,把握好关键的程序节点,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尽管辩护工作发生了诸多变化,但有些根基是始终不能变的。严格审查证据的底线标准不能变,律师要对案件中的每一份证据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底线原则不能变,律师要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能变,律师要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潜心制作法律文书的标准不能变,法律文书是律师表达观点、阐述理由的重要载体,必须严谨、规范、有说服力。坚守职业伦理红线不触碰,律师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在轻罪治理的浪潮中,刑事律师既面临着挑战,也迎来了机遇。不仅要充分认识到轻罪治理的重要意义,积极应对变革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要抓住机遇,在新的法律环境中展现刑事律师的价值,为推动中国刑事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在轻罪时代的舞台上,书写出属于刑事律师的精彩篇章。(贾东亮 吕纪春)

【责任编辑 -胡东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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