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你这头盔要扣好,不然遇到紧急情况起不到保护作用。”7月3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在团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由工作人员将未佩戴头盔骑电动车的群众拦下,告知他们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向他们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并给他们观看了其他地区因未佩戴头盔或者未正确佩戴头盔发生的惨痛教训。群众王先生表示:“我想着就200米,距离不远,不用戴头盔。”工作人员解释道:“生命安全可不管咱是几公里,在生命安全的问题上就是100-1=0。”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王先生表示认同,并表示今后不论距离远近,只要骑车就会佩戴好头盔。
经过一上午的宣传,工作人员发现很多职工群众不会正确佩戴头盔,于是拿起备用安全头盔,为未佩戴头盔的群众现场示范正确佩戴方法,从头盔大小选择到卡扣松紧调节,手把手教学确保防护到位。不少群众主动上前咨询,“什么样的头盔才算合格?”“孩子乘车也要戴吗?”工作人员一一做出解答。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为10余名群众现场佩戴、调试头盔,纠正不规范佩戴行为8余起。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接地气、有实效,今后会主动戴好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司法所将持续联合派出所,通过进企业、进连队、进学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普法,让“戴盔出行”成为群众的自觉习惯,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平安。(王婉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