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分所举办研讨会,就证券金融犯罪辩护与立法完善专题展开深入研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仁琦,京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CEO褚长志,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京都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主任秦勇及多位律所合伙人出席此次会议,共同就内部交易犯罪立法完善与证券交易的法律完善等议题展开讨论,旨在推动证券市场公平运行,金融犯罪法治监管更加完善。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翁小平和京都(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付蓉蓉在与谈环节均表示,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内幕交易手段也在不断变化,对辩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而重点需要关注证券内幕交易的公开性和重大性两大要件。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仁琦在与谈中,重点提及了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的区别。他表示,推定有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基础事实需要排除合理怀疑,推定事实只要达到高度概然的标准即可。证券类犯罪中,一定要注意证明责任的问题,积极抓住推定规则和相应案件辩点上的证据适用,可能会有较大帮助。
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对各位发言嘉宾的亮点做了提炼和总结。她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管措施,一旦实施,相当于给上市公司发了一张“黄牌”,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会受到再融资限制、并购重组限制甚至是强制退市等不利影响。
梁雅丽律师认为,对于违规信披案件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和刑事追责的证明标准并不一致,尽管理论上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应当高于行政案件,但在实务当中,一旦证监会出具意见对行为定性,在刑事程序中排除该证据或变更认定结果就非常困难,无罪或罪轻的辩护空间也就被极大压缩。
最后,梁雅丽律师建议,刑事律师在证券市场信披案件中的辩护工作可以向前延伸,一方面配合证监会恰当准确追责,一方面也要避免部分小股东利用刑事手段抢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比如:控告董高监涉嫌违法披露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师公司利益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