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及《河北省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正式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公开选任200名案件听证员。
此次选任的听证员名额分配具体如下:市本级10名,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沙河市、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南宫市、威县、临西县、清河县、开发区各10名。他们将承担起参与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各类案件听证活动的重要职责。
在报名条件方面,听证员应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年龄需年满23周岁,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以便能够及时参与听证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的人员不参与此次听证员选任。此外,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书、被仲裁委员会除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或人民监督员职务,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听证员。
听证员的主要职责是受邀参与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针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处理等关键问题,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专业的听证意见。其任期为每届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5月30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同时也欢迎有关单位和组织积极推荐人员报名。报名者需根据不同报名方式,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如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近期一寸红底彩色正面证件照、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经签名的个人事项承诺书等,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选任程序将严格按照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社会公示、公布名单等步骤进行。检察机关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听证员候选人。随后,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对通过考察的候选人进行评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由检察机关正式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公布最终的听证员名单。
此次邢台市检察院大规模公开选任听证员,旨在进一步提升检察听证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期待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邢台市的检察事业贡献力量。(高海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