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领域、高水平的“院”“校”合作,推进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4月17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并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明星,贵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阮劲松出席签约暨揭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贵阳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全体人员参加活动。
签订《院校合作协议书》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任明星院长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贵阳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显著成效。他指出,此次合作是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战略举措。他期望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纽带,将贵阳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卓越的教学科研能力紧密结合,依托基地平台集聚赋能,为出清无效产能、激活市场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贵阳贵安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贡献贵阳法院力量。
徐阳光副主任随后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的发展历程、特色品牌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对贵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全国第20家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贵阳中院对破产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派员出席中国破产法论坛,大力支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交流。希望通过共建基地,搭建起一个开放、共享的交流协作平台,大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通过举办研讨活动、专家授课、共同撰写著作等多种形式,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科研的有效对接,促进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互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院校合作新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是经中国人民大学批准设立的集科研、教学、咨询于一体的权威破产法研究机构。此次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贵阳中院落地运行,将为双方共同开展破产领域相关问题研究和成果转化提供广阔空间,为繁荣破产法学研究、提高破产审判水准、培养破产法学人才搭建优质平台,创造良好契机。
未来,双方将通过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化破产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业务水平,为贵阳贵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